中共瀘溪縣委宣傳部及下屬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以及《瀘溪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一般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瀘組通〔2022〕22號)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和隊伍建設需要,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設置
計劃選調4名工作人員,其中縣委宣傳部機關公務員2名,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1名,下屬事業單位人員1名。詳細情況見《2025年瀘溪縣委宣傳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公務員選調范圍:全縣范圍內在編在崗且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參公登記)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事業單位選調范圍:全縣范圍內在編在崗全額事業單位管理、專技人員。
(二)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公開選調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專業條件和任職經歷;
4.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指1989年6月23日以后出生。具體年齡見崗位職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符合公開選調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尚在試用期或未滿服務年限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任一年未達稱職(合格)等次的(試用期除外);
7.新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或在擬調出單位工作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違反《公務員回避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所列的回避情形。
以上工作經歷、服務年限等時間計算均截至2025年6月。
三、選調方式
筆試與考察相結合。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6月25日至7月1日(工作日每天8:30-12:00,14:30-17:30),
2.報名地點:縣委宣傳部412辦公室,進行現場報名。
3.報名方法:參加公開選調的報考人員,只能選報1個職位。報考人員須嚴格按照公告和職位表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報考人員報名前先填寫報名表(附件2),經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后,再辦理報名手續。其中,科級干部須報縣委組織部同意。
4.報名須提交的資料:
①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三張兩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
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加蓋組織人社部門檔案專用章的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⑤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佐證材料(由所在鄉鎮、單位主管部門出具);
本次公開選調不收取報名費。不指定任何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5.資格審查。縣委宣傳部根據報名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比對報考職位所需條件,進行審查。報名人員對職位條件不清楚的,應主動向縣委宣傳部咨詢,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資格審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報名推薦表原件,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等。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筆試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報考人員須誠信報考。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縣委宣傳部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選調資格。
公開選調計劃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縣委宣傳部提出意見,按規定程序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同意,可以適當降低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報考被取消計劃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二)筆試
資格審查合格對象進入筆試。筆試由縣委宣傳部牽頭負責組織實施。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文字寫作能力、政策理論水平等。
(三)體檢與考察
每個崗位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1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如有體檢不合格或有自愿放棄者造成崗位空缺的,則按該崗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一般干部考察工作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科級干部考察工作由縣委宣傳部會同縣委組織部進行。考察主要采取個別談話、查閱資料和人事檔案、實地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并審查“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如實寫出考察材料。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考察對象需要報告或者查核個人有關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若考察出現不合格人選或自愿放棄者造成選調崗位空缺的,按體檢遞補辦法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2次。
(四)公示與辦理相關手續
1.公示。在縣內媒體對擬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試用。公示期滿后,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不再進行遞補;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進行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選調對象在原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
3.任職。辦理任職手續。試用期滿后,根據考察情況、表現情況等,經縣委宣傳部班子集體討論研究提出調入建議,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辦理調動手續,回原單位工作。
五、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有關公開選調工作紀律,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公告要求,誠信參與選調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得有弄虛作假、隨意放棄或其他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如發現存在弄虛作假或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將取消相關報考人員的選調資格,并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處理。
報考人員對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需要咨詢時,請按公布的電話直接與縣委宣傳部聯系。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組監督。本公告由縣委宣傳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委宣傳部商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研究決定。
聯系電話:縣委宣傳部,0743-4260098。
監督電話:縣紀委監委駐縣委辦紀檢監察組,0743-2132792
附件:
1.2025年瀘溪縣委宣傳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2.2025年瀘溪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3.誠信考試承諾書
中共瀘溪縣委宣傳部
2025年6月23日